了解學習障礙:怎麼知道?怎麼辦?
國立東華大學 諮商與臨床心理學系 臨床組 陳薛因
如果你是老師或家長,觀察到小朋友在平時的學習有特定的困難,或是和同年齡的小朋友比起來感到比較吃力,或在速度上顯得比較慢,這時候你要注意了,小朋友可能有學習障礙。
學習障礙的定義
學習障礙的發生多半是因中枢神经系功能異常,以致在包含聼、說、讀、寫、計算、推理各方面的學習(能力)或運用上有顯著困難。這種學習上的困難現象並不是直接由視覺、聽覺、運動機能等感官的缺陷,或是智能、情緒的障礙,或是環境文化等不利的外在因素所造成。
臺灣教育部在民國91 年5 月訂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鑒定標準”,並於95 年9 月修正,其内容第十條説明學習障礙的定義:“學習障礙,指統稱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推理、表達、知覺或知覺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以致在聼、說、讀、寫、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
其鑒定標準如下:
一、智力正常或正常程度以上;
二、 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的差易;
三、注意、 記憶、聽覺理解、口語表達、基本閱讀技巧、閱讀理解、書寫、數學運算、 推理或知覺動作協調等任一能力表現有顯著困難;
四、經評估後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的學習輔導無顯著成效者。
學習障礙的特徵
學習障礙的患者的智力一般多在正常甚至在正常以上,而感官的敏銳程度也正常。雖然智力正常,但學習成就卻低落,也就是其内在能力與實際學習的效果出現明顯的落差。此外,學習障礙患者各種不同的内在能力也會有顯著的差異,可能有某些能力還不錯,但是其他能力卻非常低落。這些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所影響的内在能力包括:理解能力、推理能力、表達能力、注意力、記憶力、知覺及動作協調能力。由於每個學習障礙患者其低落的内在能力都各有不同,因此學習障礙的類型也會有所不同。
1. 口語障礙:此類型的患者在語音辨識方面或文法句型運用方面,甚至口語理解能力均有障礙。例如無法區辨或正確模仿老師的發音。
2. 閲讀障礙:這類患者的閱讀理解或認字能力出現困難,無法分辨易混淆的字。患者多半聼的能力比讀的能力好。
3. 書寫障礙:此類患者在寫字和書寫方面出現困難,例如寫字易上下顛倒、比例錯誤。患者往往口語表達能力比書寫表達能力好。
4. 數學障礙:這類型患者的數學運算能力、數學概念或數學問題解決的能力差。
5. 記憶障礙:短期記憶的維持或長期記憶的鞏固發生困難,導致患者對於聽過或看過的事件不易記住或回憶。
6. 思考障礙:此類型的患者無法將所學習到的内容做分類、組織或統整。
7. 知動障礙:知覺異常,辨認或確認的能力差。這類型的患者常有聽而不聞、視而不見的情形。此外,身體的大動作或手部的精細動作協調能力也較差
8. 注意力不集中或過動現象:這類患者在學習過程中,常有注意力不集中或過動、衝動等現象,有時這些現象也可能是由於教材或教學方法不適當所造成。
學科落後只是障礙所表現的現象之一,學障者在生活其他面嚮都有可能受到障礙的影響,如對事物無秩序感、視動協調不佳、對抽象事物的記憶能力不佳、無空間感等。這些特質不僅造成學習障礙患者情緒及生活上的困擾,也影響患者的人際關係。家長及老師除了瞭解學障者在學科上的困境外,並應對其可能遭遇的處境有所瞭解,並給予幫助,以免衍生其他問題。
學習障礙的病因
學習障礙主要是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所導致,其造成因素包含遺傳因素、神經生物因素、社會心理因素等。
1. 遺傳因素:可能因爲染色體異常造成腦部在發育過程中的缺陷,進而使腦功能發生細微障礙而產生學習障礙。比如第六對染色體的某個區域與學習障礙有關係。根據統計,學習障礙患者家族成員中有35 至45%為學習障礙的高患病率,但學習障礙亦可能被環境因素所影響,故此遺傳模式尚無法確定。
2. 神經生物因素:可能與在大腦左半球一個掌管重要的語言中心,稱爲planum temporale 的結構細胞異常有關,此區域的缺損會影響重要的視覺或聽覺察覺確認任務。正常人左腦此區域會大於右腦,然而讀寫障礙患者兩邊是一樣大。此外,和語言叫無關的右半腦功能若缺損則造成例如數學或書寫等障礙。此類患者在數學的表現比閲讀差。這些右腦功能缺損的影響包括社交技巧、空間定向、問題解決和察覺非語言的肢體語言,並可能伴隨神經心理方面的問題,例如協調差、判斷差及不易適應新環境。部分學習障礙患者可能具有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失常。
3. 社會心理因素:學習障礙的某一部分原因可能與情緒困擾或是對社會環境的適應能力較差有關。此外,學習障礙也容易出現在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或是情緒病患者身上,這些在本質上是屬於不同的疾病,有可能會出現相似的行爲學習問題。
學習障礙的診斷
根據美國精神醫學會所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孩子們的行為或情況須符合以下的診斷標準,我們才能將其診斷為學習障礙。診斷標準如下:
A. 在學習和使用學業技巧上有困難,至少出現下列所指出的症狀之一,並且持續至少6 個月,儘管提供一般教育介入後仍出現明顯的困難:
- 不正確或讀字緩慢、費力(例如:不正確地大聲讀單字,或緩慢且遲疑、很頻繁的猜測生字,讀出生字會有困難)。
- 對於瞭解閱讀內容的意義具有困難(例如:可能可以正確讀文本但不理解其中的順序、關係、影響,或閱讀內容的深層涵義)。
- 拼字困難(例如:可能會增加、省略或替代母音或子音)
- 書寫表達困難(例如:造句時會有使用文法或標點的多重錯誤;段落組織運用貧乏;缺乏清晰想法的書寫表達)
- 精熟數字感、算術公式、算術定理或計算具有困難(例如:缺乏對數字大小或關係的瞭解;對於個位數加法仍用手指數算,無法像同儕採用回憶算術定理的方式計算;在數學計算過程中出現錯誤,也可能在轉換過程中錯誤。)
- 數學推理困難(例如:對於應用數學概念、公式或過程有嚴重的困難,尤其在解決量的問題時)
- 會實質的影響學業技巧,成就表現遠低於對個別實際年齡所預期應有的水準,同時造成顯著妨礙其學業或職業成就,或是日常生活活動,藉由個別地實施標準化成就測驗和完整臨床診斷測驗作評量。針對17 歲以上的個人,學習困難或妨礙的歷程檔案可以用來替代標準化測驗。
C. 該學習困難開始於就學期間但可能不會完全的顯現出來,直到被影響的學業技巧要求超過個別原本有限的能力(例如:在限時的測驗中,在緊湊的時限中需閱讀或書寫的較長且複雜的報告,過重的學業負荷等)。
D. 該學習困難不能以智能障礙、未經矯治的視覺或聽覺能力、其他心智或神經系統疾患、心理創傷做更好的描述,非文化刺激不足或是教學不當所造成。
註:上述四項診斷標準必須符合個人過去臨床完整歷程的綜合資料(發展的、醫學的、家庭的、教育的)、學校報告和教育心理評量。
學習障礙鑑定流程
學習障礙是一群學習異常現象的集合體,個別差異性很高。所以不應以一、兩個特徵來做為學習障礙的判斷標準,而是必須通過設計全面的衡鑑工具來鑑定學習障礙。為了解學習方面的特定困難及障礙,可利用醫學檢查,以確定并非下列因素所造成:
生理檢查:如檢查視力、聽力、肢體動作等。
個別智力測驗:以確定學習障礙非低智商所造成。
文化刺激不足:如原住民或低社會階層的家庭,學習環境不足。
教養態度:家長對子女在校學習的忽視。
如果經過檢查或評估後排除以上原因所導致即有可能是學習障礙。另外察看學業成就是否低於目前年級一年以上,或是從老師的教學方法與教材、老師實施補救教學的情形等,也都是分析學障兒學習問題的主要方法之一。
家長可以自行到各大醫院兒童精神科(或稱心智科)或小兒神經科接受鑑定,或與學校輔導室聯繫由輔導室轉介到各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教育輔導委員會進行鑑定。
治療與介入
一般來説,學習障礙無法靠藥物或速成的療法來治療,其治療方針主要是以社會心理支持、特殊教育方式教學補助爲主。
1. 社會心理支持:首先必須瞭解學習障礙患者,其某些障礙與能力并存的特質,除了接納他們的缺陷的方面,同時發掘並鼓勵他們的能力,讓患者看到自己隱藏在障礙下的能力,已建立自我的自信心,并要給予適當的期待,減少他們自暴自棄的心態。很重要的一點是父母要明白孩子不是自己不認真,而是在一些原因的影響下,使他們無法快速及有效地學習。
2. 特殊教育:主要是提供適當的教育、運用有效的教學策略,來達到增進學習效果的目的。具體來説,首先要先評量學習障礙患者的優缺點,瞭解其内在能力,再針對他們的能力提供教材。在教學方面,可利用多感官的教學。因學習障礙患者有知覺障礙,所以利用各種感官的教學可協助患者容易接收訊息。另外,對於學習效果較差者可針對學習障礙患者的學科提供補助教學并且教導有關組織、自我指導、解決問題的技巧。同時也可利用工作分析法將患者所要學習的技能細分成小步驟,讓學習更為容易。至於學習成效的評量方面,則可運用較爲彈性的評量方式,例如延長考試時間,或是減少試題等方式,而非只採用對學習障礙兒童不利的筆試測驗來檢測其真正的能力。
3. 各種教學補助技巧:
可使用預備計時器,讓小朋友學習一段時間即可休息一下,以免小朋友過於挫折,時間的長短,可參考專心程度、學習表現來決定。
在教學環境方面,可使用簡單的工具如簡潔的書桌、書櫃及規律、無刺激物的結構化學習情境來幫助學習障礙患者減低分心的問題,提高學習效果。
在普通班締造「無障礙」的學習環境。
小朋友平日寫字若有忽大忽小狀況時,可給予格子簿幫助他控制自己字的大小,格子的大小由大而小,漸進式的訓練孩童動作控制的能力。
小朋友唸書會跳行跳字時,則可提醒小朋友用手一個字一個字指著念,或提醒小朋友可以尺壓在念的那行字下來協助看書的效率。
學習障礙兒童可能不大會運用記憶策略,所以有時會有記憶的問題,可利用一些方法來增進他的記憶,如圖像化文字,可幫助小朋友的記憶能力。
學習障礙患者的内部異質性非常高,每一個患者都有不同的特質,教育者應該根據個別學障兒的特質來擬定教學策略,不應使用統一的策略。無論何種治療或介入,目的都須以強化孩子的自信心及社會適應能力為基礎,協助孩子面對及適應未來的社會生活挑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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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我是發展遲緩兒的媽媽,但發展遲緩這個名稱從出生到升國中時被解除了,本來為人母的應該是開心的,但現實卻非如此,我孩子目前如同文裡提的屬於數學閱讀理解障礙,準備功課需要花比一般的同學好幾倍的時間,因此容易疲憊,看題後勁無力,不是都不會而是閱讀無法持續太久,她的功課學校帶過回家需要我再重新教過,但我現在在國中提出鑑定申請,鑑定人員只跟孩子應答及參考孩子學校成績就說孩子不符合申請資格,現在孩子的學習處於學習形式上的平等而不是實質上的平等,對孩子及家長都產生無比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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