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陪我玩嗎?——談父母在孩子遊戲中的重要性
一、前言
我們曾經都是個孩子,曾經都喜歡玩遊戲,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的遊戲變了,再大一點,可能就不玩了。即便現在不玩,我們仍會記得過去自己最喜歡玩什麼遊戲,我們為什麼對遊戲如此著迷?遊戲又陪我們走了多少童年時光?
「遊戲」是孩子生活的一大部分,而他們的第一個玩伴,即是父母。然而,現今社會忙碌的雙薪家庭,父母白天忙於工作,晚上和週末則是寶貴的休息時間,很多人會面臨到「沒有時間好好去陪伴自己的孩子」或是「沒有力氣陪孩子一起玩」的情況。在這樣的情況下,親子互動可能慢慢減少,父母與孩子的距離也越來越遠。孩子可以自己玩,他們有能力自己玩得入迷、玩得瘋狂,享受自己的遊戲世界,但還是會出現關係上的需求,這時候,身為第一個玩伴的父母,在孩子的遊戲中就會變得很重要了,而父母也能夠透過遊戲去了解孩子、陪伴孩子。
遊戲作為親子互動的一個方式,也作為孩子與父母溝通的橋樑,對於兒童和父母來說都是相當重要的。本篇將透過一些文獻和書籍資料的歸納和整理,協助父母理解孩子的遊戲以及自己身處孩子遊戲世界中的重要性。
二、兒童遊戲
心情不好時,大人會說:「我們可以聊聊嗎?」,而孩子會說:「你可以陪我玩嗎?」遊戲是兒童最自然的行為,也是孩子表達以及與外界溝通的一種方式,對孩子來說,「玩」就是一種「聊」。在這樣的情況下,遊戲成了父母與孩子互動的一種重要媒介,而孩子同時也透過遊戲在學習與認識世界。
所以到底什麼是遊戲呢?目前國內外已經有許多學者嘗試對遊戲提出不同的看法與定義,但尚未達成共識。國內學者梁培勇(民95)整理了過去國內外學者們所提出來的共同特性,發現其看法著重於以下六點:(一)過程中充滿歡樂;(二)是主動參與而非被動參加;(三)無時間上的限制;(四)無特別學習目標;(五)不會有輸贏,不會造成遊戲者的心理負擔;(六)增加遊戲者對外在世界的「我能感」(mastery
feeling)。即便在這樣的條件下,遊戲的形式仍然可以說是百百種,數也數不清,國外學者Parten(1932)透過對兒童的遊戲觀察,以人際互動的方式為主軸,將兒童遊戲歷程的發展分為六個階段,我們或許也可以將這六個階段視為六種遊戲的形式,分別是:無所事事行為、旁觀行為、單獨遊戲、平行遊戲、協同遊戲與合作遊戲。
1.
無所事事行為(unoccupied
behavior):孩子看起來沒有在遊戲,只是看著此刻吸引他注意的事情。當沒有什麼令他感興趣的東西時,孩子用自己的身體來遊戲,可能上下椅子,或是站在一旁等。
2.
旁觀行為(onlooker
behavior):孩子大部分的時間都在看其他孩子遊戲。他經常和他正在觀察的孩子交談,提出問題或給出建議,但不會直接進入這個遊戲。在這個階段,兒童會觀察特定的群體,而非恰巧吸引其注意的遊戲。
3.
單獨遊戲(solitary
play):孩子獨立遊戲,且選擇與其他孩子不同的玩具,不與周遭兒童交談或互動。
4.
平行遊戲(parallel
play):孩子仍然獨立遊戲,選擇與周遭兒童玩相同的遊戲,但沒有進一步的交談。
5.
協同遊戲(associative
play):至少兩位兒童一起玩,會交換玩具或是模仿,但沒有分工或是互相協助,仍是個人利益大於團體利益。此階段對孩子來說重要的不是進行了什麼遊戲,而是與其他孩子之間的關係。
6.
合作遊戲(cooperative
play):至少兩位兒童一起玩,孩子在一個團體中進行遊戲,而團體形成的目的是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孩子們會分工合作嘗試達到目標。在人多的情況下,通常可以觀察到一兩位領導者在指揮團體的運作。
從Parten的理論來看,孩子在不同的階段其實是有他的任務存在的,而這也是遊戲在兒童身上重要的一大原因,不同的遊戲呈現出了孩子不同的發展階段以及不同階段的發展需求,每一個階段的發展任務又是層層相扣,若未達到階段的發展目標,就可能會對下一各階段的發展造成影響。因此,「遊戲」對於孩子來說是重要的,我們透過孩子的遊戲去了解孩子現在的發展狀況是如何,反之,我們也透過遊戲去促進孩子的發展。
三、兒童遊戲與發展
所以遊戲如何促進孩子的發展呢?我們要如何透過遊戲來了解孩子呢?接下來我們將就兒童的情緒、認知、語言、社會、動作五個面向進行討論。
1.
情緒發展
Barnett與Storm(1981)的研究結果發現,兒童可以透過遊戲作為一種媒介,減緩自己近期因為某些不愉快的事情帶來的焦慮的影響。而若是從心理分析理論的角度來看,Freud認為遊戲可以調節孩子的情緒,幫助孩子拋開現實,並且從一個被動或是不舒適的角色轉移出來(吳幸玲、郭靜晃,民92)。另外,從遊戲的基本條件來看,遊戲在某種形式上,對孩子而言是「可控制的」,也就是說,孩子能夠自己決定什麼時候積木倒下、什麼時候走到終點,而這就提供孩子一個「準備好再面對情緒」的機會。
雖目前對於兒童遊戲與情緒發展之間的研究資料較少,但從上述的資料來看,孩子或許沒有大人那樣足夠的能力去「說」,而透過遊戲,情緒得以抒展,且可以從遊戲中習得如何去面對自己的情緒。
2.
認知發展
認知發展所囊括的範疇很廣,包含智力、保留概念、問題解決能力、創造力等。Piaget將兒童的認知發展分為四個階段,分別是感覺動作期、前運思期、具體運思期以及形式運思期,不同時期有相對應符合孩子認知發展的遊戲(游淑芬、李德芬、陳姣伶與龔美娟,民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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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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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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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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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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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動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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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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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感覺與動作來認識世界
從無意向行為發展到有意向行為
發展出物體恆存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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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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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運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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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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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使用語言表達概念,有自我中心傾向
能使用符號代表實物
能思考但不合邏輯,專注於事物的某一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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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徵性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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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運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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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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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侷限於具體經驗,但無法處理推理或抽象概念
具備可逆的思考能力
能理解守恆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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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性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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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運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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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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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抽象思考的能力
能處理假設的概念
能按邏輯思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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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遊戲是兒童經常重複的簡單遊戲,兒童在這樣的遊戲中可能會重複地抓取某樣物品、敲打手中的物品等;象徵性遊戲是虛構的、假裝的、想像的遊戲,兒童可能會用積木疊成城堡、拿著奶瓶餵娃娃喝牛奶等;規則性遊戲是屬於有規則、有競賽性質的遊戲,如123木頭人、鬼抓人等。
從不同階段兒童的遊戲來看,遊戲不單純只是孩子認識世界的方式,同時也能反應出兒童目前的發展狀況,透過這些不同形式的遊戲,兒童更能從遊戲中學習運用相關認知能力。
3.
語言發展
遊戲所促進的語言發展我想是顯而易見的,孩子從發音、發生,到後來為了能在遊戲中溝通,孩子在這之間慢慢熟悉並且運用語言。遊戲與語言發展的研究也相當多,Levy(1984)整理了一些遊戲與語言發展的研究,並做了下列結論:
a.
遊戲刺激了語言的創新(Garvey,
1977; Bruner, 1983)
b.
遊戲提供並澄清新的詞彙和概念(Smilansky,
1968)
c.
遊戲激勵語言的使用(Vygotsky,
1962; Smilansky, 1968; Garvey & Hogan, 1973, 1977; Bruner, 1983)
d.
遊戲發展後設語言(meta-linguistic)的察覺(Cazden, 1976)
e.
遊戲鼓勵語言的思考(Vygotsky,
1962)
從上述的研究結論來看,遊戲對於兒童語言發展的促進,是相當明確且重要的。
4.
社會性發展
從本文前面所提到的Parten的理論來看,遊戲是會出現社會互動的,這對孩子的社會發展也相當重要。透過在遊戲中與同儕/父母/師長的互動,特別是在社會戲劇遊戲中,孩子需要透過溝通、分享、協調等社會性能力的運用,讓大家能夠一起玩。在社會性發展上,孩子透過遊戲來學習並熟悉社會技巧,而後類化至一般情境中。
5.
動作發展
兒童的動作發展遵循由上至下、由中央至邊緣以及由整體至特殊性的發展順序。孩子從頭部、頸部、肩膀開始發展,之後是上臂、手腕、手掌再到手指,先學會翻身,才學會走路,最後才是有目的的拿取物品(游淑芬等人,民103)。這樣看起來簡單的動作發展,其實牽涉到三大重點:體能、知覺-動作及運動技巧。體能指的是個人身體器官與肌肉組織發揮有效的功能,如循環系統的功能、肌肉強度及彈性等;知覺-動作指的是感覺器官能否正確接收訊息,並做出適當動作反應;運動技巧指的是移動、平衡技能、操作技能(吳幸玲,民100)。
在遊戲的過程中,兒童會運用身體進行遊戲,在遊戲中所使用的肢體動作所牽涉到的體能、知覺-動作及運動技巧皆不盡相同。孩子可以透過遊戲的過程,去嘗試運用自己的身體和動作,促進動作的發展。
四、父母參與的重要性
了解孩子的發展與遊戲後,我們可以開始談父母對孩子遊戲的重要性。如同前面所述,在孩子的世界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個玩伴。大多數人可能都有這樣的經驗: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嘗試去逗孩子笑,或是看一些有趣的反應,這就是最一開始父母與孩子之間的「遊戲」。
Lin(2010)提到,透過遊戲,家長可以更了解孩子的情緒、需求和行為,只要父母願意傾聽並給予支持,就可以建立一個健康的關係以及合適的溝通模式,進而帶給孩子正面的影響。另外,父母的參與對孩子來說算是一個小型的社會互動,孩子透過遊戲中與父母的相處學習社會技巧之餘,亦能從中理解自己、父母與他人關係的不同(林美珠,民97)。
在家長與孩子的關係中,一個維持/經營關係的方法是透過親子互動,從上述資料已經可以看到父母在遊戲中的重要性,而更重要的,或許也是父母和孩子最重視的,會是與兒童一起經驗的過程,以及雙方關係上的形成與連結。
五、結論
從遊戲的定義來看,達成條件時——滿足過程中充滿歡樂、主動參與而非被動參加、無時間上的限制、無特別學習目標、不會有輸贏,不會造成遊戲者的心理負擔、增加遊戲者對外在世界的「我能感」(mastery
feeling)——遊戲就開始了,而在這樣的情況下,遊戲可以去促進孩子的發展;孩子的發展也呈現在遊戲中。「發展」是在兒童階段相當重要的任務,這也說明了遊戲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為什麼會如此重要。
從Parten的理論來看,兒童的遊戲形式有很多種,獨自遊戲對孩子來說固然重要,但玩伴的加入可以有更多遊戲的機會/形式;對父母而言,遊戲則是能夠促進親子互動以及與孩子溝通的一個重要媒介。
上述對兒童發展的資料整理可以做為父母觀察孩子的一個參考,在互動上,父母的參與可能可以嘗試貼近遊戲的基本條件,放掉指導性、限制與希望孩子學習等目標,透過專注的陪伴與支持和鼓勵,孩子能夠慢慢從遊戲中學會尊重自己、為自己的選擇負責,而父母與孩子則能建立一個健康的關係與合適的溝通模式。
六、參考文獻
吳幸玲、郭靜晃(譯)(民92)。兒童遊戲:遊戲發展的理論與實務(第二版)(原作者:J.
E. Johnson)。臺北市:揚智文化。
吳幸玲(民100)。兒童遊戲與發展(第二版)。新北市:揚智文化。
林美珠(民97)。親子遊戲治療中客體關係修復之個案研究。中華輔導與諮商學報,24,215-251。
梁培勇(民95)。遊戲治療理論與實務(第二版)。臺北:心理。
游淑芬、李德芬、陳姣伶、龔美娟(民103)。幼兒發展。新北市:群英。
Barnett, L. A., & Storm, B. (1981). Play, pleasure, and pain:
The reduction of anxiety through play. Leisure Sciences, 4(2),
161-175.
Levy, A. K. (1984). The language of play: The role of play in
language development: A review of literature. Early Child Development
and Care, 17(1), 49-61.
Lin, Y. C. (2010). Improving parent-child relationships through
block play. Education, 130(3), 461-469.
Parten, M. B. (1932). Social participation among pre-school
children. The Journal of Abnormal and Social Psychology, 27(3),
24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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