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0日 星期二

說不出的傷痛—理解家內性侵兒童受害者位置,到倖存者之可能

說不出的傷痛理解家內性侵兒童受害者位置,到倖存者之可能

國立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所 臨床組 郭潔蓮

前言

當從社會新聞上看見聳動新聞標題:「狼父性侵女兒」,很多人都會默默嘆一口氣表示對於這樣社會事件的發生感到憤怒或不解,以及對於孩子的遭遇表示不忍,或是無法置信,怎麼會有這種父母?但事實上根據內政部統計,從民國97-105年,發生在12歲以下兒童性侵害事件,主要加害人為直系血親,而旁系血親則占第二大比例,且案件數也是呈現逐年攀升的現象(內政部性侵害防治中心,2013),而12-18歲的青少年被侵害人數,占了性侵害通報案件總數的一半以上,其中有多少人可能從受害者的位置轉變成加害人,而這些所謂的加害人可能還是繼續維持著受害者的角色。

          近年來對於性侵害的研究愈來愈多,但大部分還是針對成人做研究,看性侵害對受害者產生哪些影響。根據通報案件顯示,兒童、青少年案件占了超過半數的比例,若我們能更進一步瞭解受到性侵害之兒童所經驗到的感覺或是侵害事件對其產生的影響,我們是否可以提供更具體的幫忙。

          家長們都希望孩子不要太早接觸到性,對性的態度很保守也盡量避免與孩子討論相關的議題,但是從出生開始孩子的性也開始發展,(王文秀等人譯, 1996/2009)書中整理了「性的發展階段」:

l   學齡前兒童(0-4歲)

此階段兒童對於周遭的世界以及他們的身體有強烈的好奇心,玩弄生殖器通常在第一年就開始,自我探索和自我刺激的行為會隨機且不定時的出現。他們會發現當身體的某些部位被碰觸時,會出現愉快的感覺。2-3歲的孩童可能會開始學習到一些與身體部位有關的詞語,3-4歲的孩童會開始玩「扮家家酒」的遊戲,做出他們觀察過的行為(爸爸媽媽親親、一起躺在床上或是吵架等),也會玩扮演醫生的遊戲,去探索其他小孩的身體。

l   低年級學童(5-7歲)

此階段兒童持續會碰觸及玩弄他們自己的生殖器官,但會愈來愈隱密,這個階段會發展出「我給你看我的,你給我看你的」這樣的遊戲。且此階段會對和性有關的字詞以及黃色笑話特別感興趣,即使大多時候他們並不是完全瞭解字詞的意思。
會開始出現對隱私的需求,像是會慢慢不敢在外面光溜溜,或是要求家長進房間前要敲門。

l   潛伏期階段的兒童(7-12歲)

此階段的孩子在生理上面開始會有些變化,性徵愈來愈明顯,且賀爾蒙開始有活躍的變化,會開始尋找有關性的訊息,且出現以半開玩笑的方式碰觸別人的生殖器。男孩可能會開始比較陰莖的大小,而女孩可能會比較胸部的大小,就發展階段而言前青少年期的孩子會和同儕一起從事性活動,包括張開嘴巴接吻、性的愛撫、模擬性交等等。且對於看別人的身體會有強烈的興趣,可能會透過看照片、雜誌等方式進行。

          事實上孩子的性發展,比我們所預期的還要早,在性發展的階段中,父母親或照顧者的引導程度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影響孩子對於性的價值觀,若父母或照顧者將性看作是骯髒、不適合或秘密時,他們可能就會對於孩子正常的好奇心、自我探索或是問問題等行為有嚴格的限制與懲罰,慢慢地孩子可能也會將性與羞恥或是罪惡連結在一起;有些父母過度縱慾,營造出充滿性暗示的環境,像是成人的裸體或是缺乏適當的界線,對於兒童的性態度都會有很大的影響。

被壓抑與污名化的「性」

「性」在大多數文化中一直是一個被壓抑的名詞,在東方社會中更是如此,我們從小被教育以及被灌輸有關性的都是負面觀念,像是性難登大雅之堂,且被認為談論性是不正經的,漸漸的,性只能被放到檯面下討論,我們不能在父母面前討論,不能在學校討論,且大部份的討論被揭發後都會受到一定的「懲罰」,但性卻又充斥在我們的生活當中。加上現在網路科技的發達,或是大眾媒體的渲染,要接觸到性並不是一件困難的事,但那些出現在檯面上的性形象通常也被扭曲而受到批判,當兒童接觸到性的時候,都是偷偷摸摸,不被發現的,且吸收到的多半也是一知半解,或被扭曲的性知識;性不被以正面的觀點呈現,並且性被認為是羞恥的一件事,當我們擁有性慾也是羞恥的,享受性快感也會感到羞恥,所以別人從我們身上獲得性快感,我們也需要感到羞恥。性這件事明明就在我們的生命當中占了很重要的位置,我們因為錯誤的認識,而失去了一個機會去瞭解性與自己的關係。且在性侵害中造成了更大影響,受害者要走上復原的道路顯得更加辛苦與艱難,除了被傷害外也背負著文化脈絡下的眼光與壓力。

兒童性侵害定義

兒童性侵害是虐待兒童的一種形式,成人或年紀較大的未成年人會虐待兒童,作為性發泄對象。兒童性侵害的形式包括要求或逼迫兒童參與性活動(無論結果如何),將生殖器官以不恰當的方式暴露給孩子看,給他們看色情片,與兒童發生性關係,物理接觸兒童的性器官,在沒有接觸的情況下觀看兒童的性器官,使用兒童製作色情片(維基百科)。

亂倫為特殊的兒童性侵害現象,根據傳統的定義,亂倫指的是有血緣關係的人之間發生性行為。在《哭泣的小王子》一書中視「違反信任關係、權力關係和保護關係的行為」為亂倫。
          性侵害的模式有許多種,每個受害者因為不同方式的虐待、持續時間長短、暴力的程度、與加害人親近的程度、家中其他成員的態度等因素會產生一些不同的影響,但都造成很大的傷害,這裡將舉出在家內性侵害發生的當下兒童所經驗到的感受與大部分兒童受到家內性侵害之後會產生的影響。
經驗到什麼?

害怕、困惑、信任的瓦解

通常家內性侵害的加害人,會從撫摸受害者開始,很多兒童在受害的當下他們並不知道發什麼事,不明白為什麼這個人要對他做這些事,進而從「未知」中開始感到「害怕」,有些人被觸碰到的身體部位或性器官是敏感的,會感受到興奮,但如果對於性具有一定的認識,可能就會覺得這件事是不對的而感到不舒服、噁心。但最震驚且難以開口的是:「你」怎麼對我做這些事?這個「你」可能是,爸爸、媽媽、叔叔、阿姨、哥哥、姊姊,是那些平常跟自己如此親近的人。孩子該如何看待這件事?平常要孩子小心外面的陌生人,但如果今天是發生在這些熟悉的人呢?對孩子來說,是要負起保護責任的大人,卻成為傷害自己的人,孩子又該向誰求助呢?他們還能再相信誰呢?
無助、其他成員的默視
年紀小的孩子可能可以較直接向大人表達,但是他們所說的話可能不被採信,又或是家人選擇不予理會,因為可能家人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無法面對或承認自己熟悉的家人所做的行為,所以選擇沉默。而孩子發現自己的求救,像是掉落水中,愈沉愈深,最後也只能放棄掙扎。

孤立、製造家庭混亂的來源
通常發生性侵害後,加害人也使孩兒變成孤立的狀態,常會以威脅的方式要孩子保密,可能會以其他家庭成員的安全威脅,又或是這個祕密被說出來之後,其他家庭成員會對孩子生氣,加害人告訴孩子可能會被指責,或是會破壞其與家庭的關係,那麼家庭的和諧就會被他破壞,他就會成為不乖的孩子。

拯救者、渴望愛、背叛、欺騙、自我價值低落

可能在家中的氣氛本來就是充滿暴力的與緊張的,在這樣的環境下發生了性侵害,孩子可能會慢慢發現他的犧牲或許可以拯救家裡的其他成員,而且獲得了被關注的感覺,或是告訴孩子這是愛他的表現,是因為很愛他才會對他做這些事,是屬於他們的秘密,但若孩子發現其實還有其他手足也一樣的被對待著,可能又會再一次經驗到被背叛與欺騙的感覺,也因此而更加討厭自己;加害者為了自己的施虐行為合理化,因此會對兒童產生負向評價,這個過程讓兒童歸納出就是自己壞才會被虐待。

罪惡感、羞恥感、失去控制、懷疑自己的性向

在被性侵害的過程中,孩子的身體可能會感到舒服以及興奮,有時候偶爾也會享受被撫摸或是這種被關注的感覺,其他人則有經歷性高潮的經驗,但當時的孩子可能還不懂這是什麼感覺,對他來說是完全陌生的、強烈的愉悅感,使他可能發抖或是抽搐的感覺,但孩子可能已經知道自己的身體認同且肯定加害者的行為,孩子控制不了自己的身體,也控制不了原本用來保護自己的憤怒與仇恨,他可能會覺得自己被施虐自己也有責任,成為了共犯。若是男孩被侵害,加害者是同性,且有性高潮的經驗的話,男孩可能也會開始懷疑自己的性偏好(陳綺文譯,1992/2003

進入平行世界、被性充滿、自卑感

從此,孩子掉落到另外一個世界,那個世界可能只有加害者與自己,在那個世界裡被侵害的畫面可能不斷重複上演,揮之不去,而且這個世界所發生的事是無法像其他人開口的,小學階段的兒童可能會經驗到其他同學的家庭的完整與關愛,而更無法面對自己身處在這樣的家庭中,說不出自己的家人對自己做出如此可怕的行為;有些孩子則是早一步進入了成人性的世界當中,當別的孩子在玩遊戲時,他卻在學習如何滿足加害者,而減少自己被施暴的機會,或是也沉浸在性的世界中;有些男孩被社會價值觀所影響,認為無法保護自己即代表他不是一個稱職的男性、是軟弱的,所以也無法表達出自己遭到傷害的事實。即便孩子還是可以維持正常的表現,功課可能也很優異,但事實上他們都已脫離了現實世界,而停留在受害的世界當中。

李維倫(2017)文中也提出當父母不再是保護者,而成為傷害者時,受害者即與家的關係斷裂,不再以某人的「孩子」身分位置來行動,因為維持這樣的身分會使得受害者更不知該如何行動,而繼續被困在家的束縛當中無法動彈。

不同性侵害的方式孩子經驗到各種不同的孤立、無助、害怕、恐懼、失落、憤怒、困惑、失去信任感,也與這個世界愈來愈遠。

這些經驗對孩子產生什麼影響?

黃雅羚、戴嘉南(2011)對資深心理師、社工以及三位遭遇亂倫的兒童(18歲以下)進行訪談,並以紮根理論研究的方式提出兒童心裡的創傷內涵:

一、                界限創傷

(一)互動關係的傷害
1.      憂慮不被接納
2.      對人不信任
3.      人際關係泛性化
4.      關係判斷能力弱:兒童對人及危險的判斷力,兒童很困惑不知道哪些人可以相信。
5.      愛恨交錯:兒童對加害人充滿既愛又恨之矛盾情感。
6.      因應「互動關係」傷害所發展之人際策略(人際疏離、人際取悅、人際對抗)
(二)系統界限的傷害
系統位置轉變,從孩子變成加害者的性伴侶,與另外一為照顧者則成為了競爭者。
(三)身體界限的創傷
對自己的身體界限感到模糊,也對捍衛自己的身體界限感到無力。

二、                自我創傷

(一)身體形象創傷
      對自己的身體出現骯髒感、不乾淨、被糟蹋等評價。
(二)自我價值創傷
兒童遭受的性傷害在社會的價值上被視為是羞恥的傷害,這是性侵害行為最為特殊之處,常常是受害者遭受更多的社會批判與異樣眼光,兒童內化了社會批判與異樣眼光,而衝擊兒童看待自己的價值感。
(三)情緒創傷
1.      羞愧感:認為自己遭受性傷害是一種丟臉的經驗。
2.      無力與無助情緒:兒童事件舉發之後兒童未獲得家人的支持,更是加深兒童的無力感,而司法過程讓兒童又再次感受到不舒服或被質疑感受,會讓兒童更感受到對環境的無力感。
3.      生氣、憤怒:對傷害他的人感到憤怒、也會對自己憤怒,未求助、未抵抗,自責未照顧好自己且因為舉發造成家庭混亂。
4.      害怕:對所有外在環境感到害怕、害怕權威之人、懼學、不敢獨處、不敢外出、不敢穿裙子、退縮行為及做噩夢等,且不認為有人可以保護自己。
(四)性創傷
1.      性關注
2.      性困惑:對性的侵害因知識與判斷力不足,仍無法形成對該性侵害行為的批判。
3.      性壓抑
4.      性污名:將痛苦與性接觸加以連結。
5.      身體自主性降低
6.      性別認同
7.      性交易:兒童性侵害常常是合併利誘,所以兒童常在身體被侵犯之後獲得物質的滿足,這也常常讓兒童學習到可以用身體來交換愛或物質的滿足,日後就可能出現身體的交易行為。

三、                創傷後壓力反應

(一)重複體驗創傷反應:引發兒童非常強烈的情緒和生理反應,進而影響到兒童的作息與學習。
(二)解離反應:容易恍神、分心、缺乏情緒反應及對週遭的知覺反應降低。
(三)迴避反應:迴避過程兒童會壓抑自己的感受,進而形成對感覺的麻木現象。
(四)過度警覺反應:對環境中的訊息變得很敏銳且快速反應,兒童變得很容易生氣、情緒起伏大、對事物過度反應、睡眠少、入睡困難、注意力不集中、作息混亂、飲食混亂及容易違規。
(五)退化反應:受創後兒童原本會的生活技巧變得不會了,兒童也變得更加需要依賴照顧者。
(六)自傷反應:兒童會表示只是心情不好發洩一下,有些是要讓自己更有感覺一些,有些則是為了要懲罰自己。

事實上根據眾多研究指出,遭遇性侵害後的兒童,所出現的行為症狀變化是很大的,也會依兒童本身的因應挫折的能力、發展成熟度、因應風格,以及獲得的支持系統等差異,導致不同的發展與歷程。在這裡我們也要小心避免掉入以「病理化的視野」看待兒童性侵害的位置(李維倫,2008),當我們將視野一直放在兒童為受害者的位置,也會使其無法改變、離開那個位置,以上的整理有助於我們理解害性侵害兒童之處境,更可以理解在其出現相關反應或行為時我們知道這些可能是過去所造成的影響。

討論

文末將不再以受害者的代名詞指稱受性侵害之兒童,兒童具有強大的復原力去因應以及保護自己,讓自己在極度險惡、可怕的環境中繼續成長,很多書中或是研究會以「倖存者」來稱呼這些度過這段可怕時期長大的孩子,雖然可能多數的人仍然受到性侵害事件的影響而繼續以各種不同的樣貌生活著,但這都是他們好不容易的歷程,在這樣的劫難中得以生存下來,經歷心理與生理的折磨,面對自身困惑與懷疑以及社會外界的眼光,以及破碎的家庭。

很多倖存者或是幫助他們的人都希望幫他們找回童年時期所需要的愛,或是補償失序的童年,甚至希望幫助他們能回到所謂「正常人」的生活,但當受傷害的那一刻起,孩子已經掉落到另外一個世界,即便有些人看起來的生活中還是可以一樣繼續生活著,但內心還是一直都帶著那些傷口,我們不需要他們表現得很正常的樣子,那些只是我們所希望的,我們希望看見他們依然可以正常生活,對我們來說好像就可以不用那麼在意或緊張,好像他們就已經沒事了,那些都是我們的需要,繼續相信這些傷口會痊癒,讓我們都能繼續放心的活在這個動亂的生活當中。

我們常常希望受虐的孩子能夠從過去的傷痛中走出來,但那不代表我們要去否認那些經驗,而是可以帶著這些傷痛,且認清楚這些不是自己的錯,但要走上「知道自己受傷了」而且認清自己是「被傷害」、原諒自己這些對於倖存者來說都是很不容易的,但是我們要記得,不要去拒絕讓他們表達出那些否定自己的想法,不要告訴他:「你沒有錯」,讓他們有能說出自己真正想法的機會是很重要的,不能因為我們自身的害怕,而讓他們再次受到傷害,那些可怕的想法都是他們對於自己真正的想法,卻沒有人能夠聽見,我們可以試著陪伴他們、聆聽他們,陪著他們面對那個最脆弱的自己。

很多人或許會覺得性侵害距離我們很遙遠,但有可能我們周遭就有很多童年遭遇虐待的孩子,我們對於「性侵害」的任何言語,都有可能再度使其受傷,除了理解其受害經驗有助於我們可以陪伴他們度過這段辛苦的路程,並且調整我們對於性的態度,希望社會對於性的態度,也可以慢慢轉換成較中性的態度,知道性在我們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也可以讓孩子在小的時候就認識性,適度的教導他們正確面對性的態度,不是羞恥,也不是見不得人的,反而是兼具了生物、社會、生理、心理各方面的意義。

參考文獻
李維倫(2017)。受傷時間性:受性侵害及家庭關係斷損少女之生活經驗的存在現象學分析。中華心理學刊,59(3)145-161
李維倫(2008):〈從「病理化」到「倫理化」:兒少性侵害受害者之研究的視野轉換〉。見余安邦(主編):《本土心理與文化療癒-倫理化的可能探問論文集》(頁207-255)。台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黃雅羚、戴嘉南(2011)。受性侵害兒童心理創傷內涵之分析研究。諮商輔導學報,2453-74doi:10.6308/JCG.23.03
Theo Sandfort & Jany Rademakers (2000). Childhood Sexuality: Normal Sexual Behavior and Development. USA : Psychology Press.
王文秀等人(譯)(民98)。性侵害兒童的處遇策略:從受害者轉化為倖存者。(原作者:C. L. Karp & T. L. Butler)。臺北市:心理。
陳綺文(譯)(民92)。抓住彩虹:性虐待倖存者的進階治療。(原作者:Lynne. D. Finney)。新北市:桂冠。
陳郁夫等人(譯)(民99)。哭泣的小王子給童年遭遇性侵男性的療癒指南。(原作者:Mike Lew)。臺北市:心理工坊文化。
張慧英(譯)(民86)。拯救奧菲莉亞。(原作者:Mary Pipher)。臺北市:平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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